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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双台子区社会工作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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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课程详细

盘锦双台子区社会工作师培训班简介

社会工作师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技术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公共基础法律知识犯罪考点主体中自然人犯罪

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2周岁

这是刑法新修改的内容,不满12周岁得人不管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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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刑事责任能力(完全的精神病人)

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法院决定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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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半精神病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部分主要为直接理论考查居多,重点注意量刑时是可以从轻减轻而非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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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精神正常)

除了刚才提到的完全的精神病人和半精神病人的,其余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但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中有三种特别规定:1、间歇性精神病人(有时候正常有时候发疯),在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是应当负刑事责任。 2、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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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4082-1Z510104609255

无刑事责任能力(完全的精神病人

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法院决定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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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2-1Z5101046194F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半精神病人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部分主要为直接理论考查居多,重点注意量刑时是可以从轻减轻而非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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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2-1Z51010462B94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精神正常)

除了刚才提到的完全的精神病人和半精神病人的,其余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但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中有三种特别规定:1、间歇性精神病人(有时候正常有时候发疯),在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是应当负刑事责任。 2、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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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考查特点

  • 01

    首先,事业单位的公基考试中,居住权和租赁权在民法分则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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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

    其次,由于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内容,故考查方式多以记忆性或者直接性考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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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

    再次,大家除了对居住权的概念等基础性问题掌握了以后,还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与租赁权异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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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

    最后,大家可以通过案例的形式对居住权进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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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与租赁权的不同之处


1
居住权一旦设立不能随意撤销,只能由居住权人自己放弃居住权,由于是合同之债,双方都可以单方面违约,申请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形成的债权关系,给予无过错方违约金或者其他侵权赔偿。
2
设立的形式不同。房屋租赁权并不一定都需要采取书面形式或者签订书面合同,也无需登记。但居住权设立必须要有书面合同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3
.权利的有无偿规定不同。居住权以无偿为原则,有偿为例外,住房租赁权以有偿为原则,无偿为例外。
4
权利的继受不同。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因此不能由他人继承或者由其他人来承受。住房租赁权可以由共同居住人承继,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住房。
5
期限的规定不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而居住权则没有这一限制,可以超过20年。



居住权与租赁权的不同之处


  • 4132-200221094105I8

    权利的类型不同。居住权是物权,住房租赁权是一种债权。居住权一旦设立不能随意撤销,只能由居住权人自己放弃居住权,或者因法律规定的情形灭失。而房屋租赁则不同,由于是合同之债,双方都可以单方面违约,申请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形成的债权关系,给予无过错方违约金或者其他侵权赔偿。

  • 4132-200221094126335

    设立的形式不同。房屋租赁权并不一定都需要采取书面形式或者签订书面合同,也无需登记。但居住权设立必须要有书面合同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 4132-20022109413LS

    权利的有无偿规定不同。居住权以无偿为原则,有偿为例外,住房租赁权以有偿为原则,无偿为例外。

  • 4132-200221094150460

    权利的继受不同。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因此不能由他人继承或者由其他人来承受。住房租赁权可以由共同居住人承继,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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