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总则
为了加强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保护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高处悬挂作业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以悬挂作业方式从事建筑物外墙和广告牌的清洗、装饰等作业的企业以及租赁悬挂设备的企业。
高处作业的级别
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悬挂设备的设计
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