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入户办理地址
塘厦分局户政办证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1号塘厦分局户政办证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六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863路;塘厦1路;塘厦6路;塘厦15路等。
入户所需要的申请资料
入户申请材料包括两大类:一是身份证明材料,二是入户地依据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迁入:只需要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注:如果申请人属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则还需要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省直属企业员工指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不是这类人员的就只需要身份证和户口本)
(2)配偶随迁:除提供申请人个人所需材料外,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随迁:除提供申请人个人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同一家庭户内,且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如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如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
(二)、入户地依据证明材料:
(1)迁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注意:如果还未拿到这两本证的,可以去房产镇区的房管所开个《房屋查询表》即可)
(2)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或已盖单位公章的扉页复印件。
(注意: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可入户工作所在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集体户,免提供本项依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