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用人公司不发工资或欠薪是违反规定的,实际上不发工资条一样是违纪行为。诸位财务会计小伙伴们一定要清晰,防止风险性哦。实际让我们一起来掌握吧。
企业不发工资条违反规定吗?
企业不发工资条是违反规定的,用人公司要给职工出示纪录个人所得和已缴纳税金等信息内容的工资单,并规定职工签名确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要求:扣缴义务人理应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全体人员全额的缴纳申请,并向经营者出示其个人所得和已缴纳税金等信息内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要求:用人公司务必书面形式纪录付款员工薪水的金额、時间、领到者的名字及其签名,并储存2年之上备查簿。用人公司在付款薪水时要向员工出示一份其本人的薪水明细。
工资单的功效:紧要关头可做直接证据
工资单纪录了职工每一个月的职工薪酬和分项目,包含加班工资、扣减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等信息内容都是在工资单中可以获得反映,一旦产生关于劳动仲裁,工资单能够做为劳动仲裁的关键直接证据。
假如用人公司与员工产生与之有关的关于劳动仲裁,用人公司递交的是沒有历经职工确定的考勤统计表或工资条,员工对那样的直接证据又不认同时,那用人公司很可能判刑负责任。
怎样防止风险性?
1.假如企业和职工没签订合同,尽早和职工签定宣布劳动合同书,确定好合同书中的条文。
2.假如企业沒有为职工申请办理商业保险,尽早申请办理,商业保险是我国强制规定的。
3.依照劳动法规定、薪酬结转规章制度结转薪水,工资单准时方式 并让职工签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