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转让前的劳务报酬怎样做会计分录,常常有小伙伴们碰到这个问题,下边由恒企会计为大伙儿梳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瞧瞧吧。
土地资源转让前的劳务报酬怎样做会计分录?
答:我觉得,针对土地资源转让前的劳务报酬,其会计分录以下:
1。付款土地资源款:
借:无形资产摊销--土地使用权证
贷:存款
2.接到补贴款:
借:存款
贷:营业外支出-补助款
依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配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要求,销售、无形资产摊销或是房产,就是指有偿服务出示服务项目、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摊销或是房产,有偿服务,就是指获得贷币、货品或是别的经济发展权益。
总公司以土地资源项目投资入股投资分公司,获得分公司股份,归属于获得别的经济发展权益的情况,因而,总公司以土地资源向分公司项目投资入股投资*须交纳所得税。总公司*须向分公司出具所得税增值税专票,分公司能够凭所得税专用型发票抵扣进项税。
土地资源转让前的劳务报酬的会计分录是以上那样的,您与我的念头一致吗?假如您还有不同的建议,欢迎你在恒企会计的群内共享您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