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机构。
财务出纳组织,一般设定在财务会计组织內部,如各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科、财务会计处內部设定专业解决财务出纳业务流程的出纳组、财务出纳室。《》第三十六条要求:“各企业理应依据财务会计业务流程的*须,设定财务会计组织,或是在相关组织中设定财务人员并特定财务主管工作人员;不具有设定标准的,理应授权委托经准许开设从业财务会计代理记账公司业务流程的中介服务代理记账公司。”会计法规对各企业财务会计、财务出纳组织与工作人员的设定沒有作出明确规定,仅仅规定各企业依据业务流程*须来设置。各企业可依据企业经营规模尺寸和流动资产管理方法的规定,融合出纳工作的速裁水平来设定财务出纳组织。以制造业企业为例子,知名企业可在财务处内设出纳科;中小型企业可在财务部内设财务出纳室,中小型企业可在财务股下配置职业出纳。一些负责人企业,为了更好地资产的合理管理方法和整体运用经济效益,把多个子公司的财务出纳业务流程(或一部分财务出纳业务流程)集中化起來申请办理,创立专业的內部“清算中心”,这类“清算中心”,事实上也是财务出纳组织。
(2)财务出纳人员配置。
一般讲,推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在银行卡开户的行政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有习惯性现钱收益和开支业务流程的公司、行政部门机关事业单位都应配置职业或做兼职财务出纳工作人员,出任本企业的出纳工作。财务出纳人员配置的是多少,关键决策于本企业财务出纳订单量的尺寸和速裁水平,以业务流程*须为标准,既要考虑财务出纳劳动量的*须,又要防止徒具形式、人心涣散的状况。一般可选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的人等几类方式:
一人一岗:经营规模并不大的企业,财务出纳劳动量并不大,可设职业出纳一名。
一人多岗:经营规模小的企业,财务出纳劳动量较小,可设做兼职出纳一名。如没有理由独立设定财务会计组织的企业,最少要在相关组织中(如企业的公司办公室、后勤人员等)配置做兼职出纳一名。但做兼职财务出纳不可兼任收益、花费、债务、负债账务的备案工作中及核查工作中和财务会计档案存放工作中。
一岗多的人:经营规模很大的企业,财务出纳劳动量很大,可设多位出纳,如单设管理方法收付款的出纳和管账的出纳,或单设现钱出纳和金融机构清算出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