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的印花税税率设0.05‰测算吗?
答:依据有关要求,借款协议按贷款额度百分之零点零点五贴花纸。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述凭据为应纳税凭*:1.销货、生产加工承包、基本建设建筑工程承包、资产租用、货运运输、仓储物流存放、贷款、财险、技术合同或是具备合同书特性的凭据;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要求,借款协议是金融机构以及它金融业机构和贷款人(不包括金融机构同业拆借)所签署的借款协议,按贷款额度百分之零点零点五贴花纸。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合同印花税只对税收分类税率表中例举的凭据和经*财政部明确缴税的其他凭据缴税”要求,合同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用的是正例举的方法,只对例举出去的凭据缴税,未例举的一律不缴税。
因而,公司和公司中间的借款协议,不属于金融机构以及它金融业机构和贷款人签署的借款协议,不可以视作借款协议交纳合同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