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款怎么开发票?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赔偿款不是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因此不需要提供发票。
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
例外需要开票的情况:
一、先要看是什么性质的补偿款。如果是销售方将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销售方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已经提供,纳税义务已经形成,则出现因购买方违约而付给销售方赔偿款的情况,销售方应将获得的此赔偿款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并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二、销售方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可与销售货物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要在不同栏次中注明,也可单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需将收取的价外费用与所销售的货物一同确认收入,适用相同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所购进货物若是符合抵扣规定的,支付价外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同样可抵扣。
对于收到赔偿款怎么开票,纳税人的收入如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附带发生的其他各项收入的,可开具国税发票,如不属于的,则不得开具国税发票。
纳税人是否属于上述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判定。另外,如纳税人的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附带发生的其他各项收入的,纳税人在收到赔款的时候可以不开具发票,开具双方认可的凭据即可;如果一定要开具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并按照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及赔款金额如实进行填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