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之一。护士考试保证了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确保了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护理工作是一项充满爱心和关怀的职业,合格的护士在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的过程中,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患者的关爱,这有助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课程简介
护士对个人职业发展的价值
护士考试对医疗卫生行业的价值
护士考试的历史和发展
1919 年,英国率先公布了《英国护理法》,开启了护士立法的先河
随后,荷兰于 1921 年公布护理法,芬兰、意大利、波兰等国也相继公布护理法
1953 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表了份有关护士立法的研究报告
1968 年,国际护士委员会特别设立专家委员会,制定了《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指导大纲》,为各国护士立法提供性指导至 1984 年,世界上许多均已制定了护理法规。
早期探索阶段(1978 - 1993 年):1978
年,中国卫生部开始组织护士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等科目。1985
年,护士资格考试正式纳入教育考试体系,考试难度和标准得到提高。卫生部自 1985
年开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经多次修改完善,因各种原因决定先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全国统一考试推行阶段(1993 -
2011 年):1993 年 3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由卫生部部长签发向全国发布,自 1994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1994 年,护士资格考试改为全国统一考试,当年在云南、河南、北京三个省市进行试点。1995 年 6 月 25
日,首次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在全国 2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1996 年,卫生部正式在全国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考试。
改革发展阶段(2011
年至今):2011
年,护士资格考试迎来重要改革,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取消了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报考人员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17
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2021 年 12 月,护士资格证启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 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