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运营全过程中,为渠道销售一般会造成相关人际交往交际的花费开支。在会计实操上把此项花费称之为接待费。我想问一下接待费增值税专票能抵税吗?如何做会计分录?
接待费增值税专票可否抵税?
答:接待费增值税专票不可以抵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税务总局[2013]106号)第二十四条要求:
下述新项目的进项税不可从销项税中抵税:
(一)用以简易计税方式记税新项目、非所得税应纳税额新项目、增值税免税新项目、集体福利或是消费的购入货品、接纳生产加工维修机电维修劳务公司或是应纳税额服务项目。在其中涉及到的固资、发明专利、非专利技术、信誉、商标logo、版权、有形动产租用,只指专用型于所述新项目的固资、发明专利、非专利技术、信誉、商标logo、版权、有形动产租用。
招待费是一种人际交往交际消費,归属于消费范围,因此招待费虽能够出具所得税增值税专票,但不可以抵税进项税。
接待费开过增值税专票怎样做会计分录?
答:接待费增值税专票相对会计分录解决以下:
借:期间费用——接待费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
贷:存款
借:期间费用——接待费
贷: 应交税金——销项税(进项税转出)
公出产生的接待费如何做帐?
招待费代表什么意思?
答:招待费就是指公司为生产制造、运营业务流程的有效*须而付款的交际花费,它是在公司生产运营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项必需花费开支,也是公司开展一切正常生产经营不能缺乏的成本。依据现行标准税收法律有关要求,公司产生的与生产运营主题活动相关的招待费开支,应按本年利润的60%扣减,但**不可超出当初主营业务收入的5‰。
招待费会计分录
答:招待费,能够做下列会计分录:
借:期间费用
贷:存款
期终:
借:本年利润
贷:期间费用